西雅图华人E-2 签证律师

E-2 签证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与其它国家的双边投资条约或是自由贸易协定而对条约国或协定国的公民签发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美国与很多的国家例如,澳大利亚、 加拿大、中国台湾都有这种条约或协定,遗憾的是跟中国政府之间没有。 但是如果您现在已经拥有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国籍,比如加拿大或是澳大利亚国籍,那么您就可以申请条约投资商E-2签证。

E-2签证是针对有意向在美国投资设立公司的人签发的。 法律对E-2签证的投资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以往的案例,如果您在美国公司的投资能够有十万美金以上就有可能申请到E-2签证。如果您是和别人合伙投资的话,要求您在公司的份额要占到50% 以上。

E-2签证的持有人在公司的职位必须是经理级以上的职位。由于签证持有人拥有公司的决策权,他对公司的日常活动可以自己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也可以雇佣他人对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与适用于跨国公司经理的L-1 签证相比,E-2签证有其独特的优势。L-1签证要求美国的公司与境外的公司之间有关联关系,并且要求L-1签证的持有人必须为境外的公司工作一年以上。E-2 签证不要求签证持有人在美国境外拥有公司。并且,L-1签证跨国公司经理最长只能在美国合法的停留7年。7年期满要么离开美国,要么申请绿卡或转为其他的身份。E-2签证持有人却可以在美国以两年为标准无限制的延期,只要在美国投资的公司还在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就可以了。

由于美国政府对海外资产报税规定的出台,绿卡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再具有以往的诱惑力。 E-2签证就成为一个很好的选择。E-2签证的有效期与持有人拥有国籍的国家与美国的互惠条约有关,最长可达五年。在签证的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任意往返美国,无需另外签证。每次入境,可以在美国合法停留两年。两年期满,可以以两年期为标准无限制的延期。 E-2签证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孩子可以陪同进入美国。配偶可以在申请到工作许可后从事任何的工作。孩子可以免费进入美国大学以下的任何公立学校。如果签证持有人每年在美国的停留时间没有超过美国税法上的停留期规定,他就没有义务对在美国之外的资产进行报税。这样,E-2签证既可以实现孩子可以在美国读书的目的,又避免了海外资产报税的义务,不啻为绿卡之外的又一个良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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